国道绥满公路东穆界至穆牡界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2     浏览:217    
核心提示:项目编码:HTCL-ZB-22708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道绥满公路东穆界至穆牡界段改扩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
 项目编码:HTCL-ZB-2270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绥满公路东穆界至穆牡界段改扩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22]39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2]438号批准,项目法人单位为穆棱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单位为国道绥满公路东穆界至穆牡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投资及穆棱市人民政府筹集,出资比例约为4:6,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穆棱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绥满公路东穆界至穆牡界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本项目路线起于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K68+096穆棱市与东宁市交界处,与东宁二级公路顺接,并开辟新线,在五号桥接回旧路,绕越松林村、红岩经营所、穆棱镇、穆棱林业局,跨越穆棱河、北林子河及滨绥铁路后,在穆棱镇西侧接回旧路,而后沿旧路布线,终点位于穆棱市与牡丹江市交界处,终点桩号K113+185.910,路线全长44.983km;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3日,共731日历天,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4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初稿,达到报审标准);施工期:从监理人签发开工令起计算至2025年1月3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施工图勘察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绿化工程施工及交通安全工程及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和缺陷责任的修复工作等;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分阶段提交详勘资料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初设单位和发包人审查,按审查意见修改后报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承包人将依据审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2.5建设内容及规模:

2.5.1本项目路线起于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K68+096穆棱市与东宁市交界处,与东宁二级公路顺接,并开辟新线,在五号桥接回旧路,绕越松林村、红岩经营所、穆棱镇、穆棱林业局,跨越穆棱河、北林子河及滨绥铁路后,在穆棱镇西侧接回旧路,而后沿旧路布线,终点位于穆棱市与牡丹江市交界处,终点桩号K113+185.910,路线全长44.983km;

2.5.2设置大桥2座:K100+199.326 穆棱镇大桥、桥长123.04m/1座,此桥为单孔加宽利用 ,新建K103+871.663北林子河大桥,桥长647.68/1座;中桥3座:新建K82+820中桥、K101+019.582北林子河一号桥,桥长126.48m/2座,利用K81+295.72红岩二号桥,桥长43.84m/1座;小桥2座:新建K80+625 五号桥、K93+089.7小桥,桥长51.34m/2座;

2.5.3设置39道箱涵,新建钢筋混凝土箱涵涵洞33道;拆建钢筋混凝土箱涵6道;

2.5.4设置养护工区1处,交通流量观测站1处;客运汽车停靠站1处;设置连接线1处。

2.5.5本项目拟定路面结构如下:

新建路面结构:上面层:5cmAC-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6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20cm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32cm4.0%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垫层:20cm挖余石方(中湿路段);

新建路面结构(长大纵坡段):上面层:5cmAC-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6cmAC-20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基层:20cm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32cm4.0%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垫层:20cm挖余石方(中湿路段);

帮宽路面结构:上面层:5cmAC-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6cmAC-20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基层:20cm贫混凝土;底基层:20cm贫混凝土;

罩面路面结构:上面层:5cmAC-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6cmAC-20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情况见下表: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

(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总招标控制价(元)

A1

K68+096~K113+185.910

44.983

本项目路线全长44.983km;设置大桥2座;设置39道箱涵;设置养护工区1处;

以项目澄清公告为准

 

2.7招标控制价:以项目澄清公告为准;

2.8工程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深度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 号)的要求并通过设计审查,符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现行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优良;

2.9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3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5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财务要求:

3.2.1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5000万元(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如是联合体,应提供牵头人证明材料);

3.2.2营运资金(2021年流动资产-2021年流动负债+专为本标段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低于2000万元。如2021年流动资产-2021年流动负债满足运营资金最低要求可不开具银行信贷。(如是联合体,应提供牵头人证明材料)

3.3近年完成的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

3.3.1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0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的业绩应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8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交工验收合格(以标段计,按同时含有路基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路线长度计算);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施工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交工验收合格(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且均不低于30公里);

③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④提供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jt.hlj.gov.cn/)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信息完整(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的网页截图,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其投标将被否决;

⑤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不包含养护)工程。

设计:

3.3.2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0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完成的业绩应满足:

①独立完成过累计里程不少于8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②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③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息完整(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公路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指新建、改建、扩建(不包含养护)工程。

3.4信誉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2021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1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进行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分工所属的行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全部成员)、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全部成员)、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3.4.4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设计甲、乙资质企业名录”的设计企业进行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5.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5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多于两家;

3.6.2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并放在在投标文件中;

3.6.3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为准;

3.6.4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6.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或为本项目提供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18时00分至2022年11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重要说明: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同时在线上递交第一信封、第二信封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第二信封正常按照投标函填写报价及上传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公共资源平台要求的格式),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第一信封如需填报价请用“/或0”代替。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31日9时00分。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上发布。

10.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并公示以下内容:

10.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工期;

10.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主要人员、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10.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10.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10.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0453-8120979

招标人:穆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2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53-312126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鲁耀威、赫明月 

电  话:0451-82364716

邮 箱:szzbdlgs@163.com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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